| 稅 目 |
稅費說明 |
計算方式 |
| 土地增值稅 |
一般土地按漲價倍數累進課徵按公告現值累進計算*20%、25%、30%
(以上稅率依91年2月1日起兩年內減半徵收法令,一人一生限用一次) |
自用住宅用地為公告現值*5% |
| 房屋稅 |
住家:房屋現值*1.2%
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*3%
非住家非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*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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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現值*稅率 |
| 地價稅 |
自用住宅、國宅、勞工住宅:公告地價總額*0.2%
私有一般、營業:按公告地價總額累進計算*1%
工業用地:公告地價總額*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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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地價*持分面積*稅率 |
| 財產交易所得稅 |
房屋交易所得*6%~40%,並入綜合所得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申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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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契價*所得標準 |
| 塗銷登記代書費 |
一個順位1500~2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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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相關費用 |
水、電、瓦斯、管理費用等火險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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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契約約定,交屋日前賣方應負擔之部分 |
| 仲介服務費 |
成交價格的4% |